Friday, 26 April 2013

华总:回刑法不符合大马国情 ,不宜通过政治力量和管道落实.....


2013年 04月 25日作者: 来源: 华维基

华总会长丹斯里方天兴指出,回教刑事法并不符合我国的多元国情。
他强调,从非回教社会的角度和我国的多元国情的情况看来,不管是今天或是未来,回教刑事法并不适合通过政治力量和管道,企图寻求修改国家宪法,以在我国落实。
他也认同朝野领袖,尤其是民主行动党主席加巴星昨天的声明,该党不允许和反对伊斯兰党修改宪法,以成立回教国。
方天兴也是关丹中华独中董事长。他今日代表关中接收关丹华人社团联合会会长拿督周良,移交的5万令吉关中建校基金后,针对伊党领袖再一次提出欲成立回教国和落实回刑法的课题,发表谈话。
他强调,在国家宪法的明文规定下,大部分的人民,尤其是非回教徒社会,都希望能够继续维持宗教信仰和发展自由的现状和宗教平等社会。
“我认为,在任何一个由不同种族和不同宗教组成的国家,一旦出现两个刑事法律,肯定将产生许多混淆、矛盾和难以厘清的灰色地带。
“全民包括非回教徒社会绝对尊重在国家宪法下,回教在我国的官方地位,这点是无需质疑。
“同样的,我们也希望国家宪法下赋予其他宗教信仰的保障,继续被尊重和受到捍卫,不会受到任何方面,企图以任何意识形态来挑战。”
另一方面,也是关丹华人社团联合会会长的拿督周良认为,任何方面都应该抱持着高度的敏感度,尊重和考虑到我国这个标榜着民主的国家,现有的多元国情,尤其是有关课题对非回教徒社会带来担忧、影响与冲击。
“我认为,不论是在朝、或是在野的任何政党,都不应该骑劫宗教课题,企图把宗教问题政治化,并加深了宗教议题的敏感性和针对性。”
他强调,站在非回教徒的立场,保持现有的世俗国现状,将是各民族和各宗教之间,继续在这个多元国情里互相谅解与尊重,同存并纳和百花齐放的特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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