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 04月 24日
选举委员会秘书拿督卡马鲁丁指出,将选票的照片上传至互联网是属于违法的行为。
据报道,有一些社交网站的使用者,将邮寄选民所使用的选票照片,上传至网络。
卡马鲁丁今日在新闻发布会上指出,选委会已就此事,于今日向布城警区总部做出投报。
“为维护选委会的良好声誉及完整性,我们做出投报,以让警方展开调查,这符合1997年刑事法典。”
他否认在一些社交网站出现的选票照片是出自选委会。
“警方在展开调查后,选委会才决定针对上传照片的人采取什么行动,就先让警方调查。”
“警方在展开调查后,选委会才决定针对上传照片的人采取什么行动,就先让警方调查。”
选委会已在4月22日寄出邮寄选票给邮寄选民,而外国选民所使用的选票是于今日寄出。
卡马鲁丁指出,选委会也否认社交网站流传,指可提前投票的选民已在昨日投票的资讯,并强调提前投票是落在4月30日。
“这样的行为只会混淆公众,我们希望公众不要相信上述的资讯,如有任何疑问,可联络选委会,以寻求进一步的解释。”
询及出现在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字,卡马鲁丁指出,印在选票的名字,不一定与其身分证上的名字一样。
“在选票印制前,候选人可选择出现在选票上的名字。”
“举例来说,如果某名候选人在某地区,以‘卡马鲁丁宗教司’更为人熟知,则他能够以此名印在选票上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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